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7-04-02 |
2008 年,估价对象的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钢混结构建 筑物经济使用寿命年限为
60 年,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剩余经济使 用寿命为
50 年.估价对象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出让条件下的法定使 用年限为
70 年, 至价值时点, 估价对象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
58 年 (本次估价, 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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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地产价值估价 ・7・ 设定土地取得时间早于建筑物建成时间
2 年) .考虑到北京市整体规划、房地产 市场状况及估价对象建筑物的实际情况, 在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寿命到期后可通过 主体结构加固, 装修改造等方式延长其经济使用寿命.因此在运用收益法测算估 价对象的房地产价值时,估价对象的收益期按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计算. 4.不相一致假设: 依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及《房屋登记表》上所载,估价对象所在楼层为
15 层,实际的房门号为
1802 号. 5.依据不足假设: 经过现场勘查可知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均能够满足日常生活使用, 因此设定 估价对象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即本次估 价设定估价对象土地宗地外开发程度为 七通 由于估价对象土地已完成开发建 设,故本次设定估价对象所在项目土地开发程度为场地平整. 6.估价报告的使用限制条件: 6.1.本估价报告按估价目的提供给估价委托人使用,不作他用,若改变估价 目的及使用条件,需向本公司咨询后作必要调整甚至重新估价. 6.2 价值时点后,估价报告有效期内估价对象的质量及价格标准发生变化, 并对估价对象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估价结论. 6.3 本次估价报告仅供委托人按约定的估价目的及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 审查使用, 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参考资料均 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 通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 发表. 6.4 本报告自提交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过期使用,必须进行期日修正或重 新评估,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 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本估价报告的, 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估价机构承 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6.5 本估价报告结果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 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以及配套的所有相关辅助设施等的价值. 6.6 本估价报告需经房地产估价师签名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并作为一个整 体时有效,复印件无效. 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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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地产价值估价 ・8・ 6.7 本报告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用除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制作 本报告,须经受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本报告的房地产估价师认可. 上述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如发生变化,估价对象的价值应作相应的调整. 朝阳区姚家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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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号房地产价值估价 ・9・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 估价委托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璐 二. 房地产估价机构 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
12 号华声国际大厦
22 层2205 号 法定代表人:马云 资格等级:一级 证书编号:建房估备字[2011]007 号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