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04-02 |
002092 证券简称: 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 2015-15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11 月19 日上午 10: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 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5:00至2015年1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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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491,880,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81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488,300,5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2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79,691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257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2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364,68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5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 李浩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403,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32%;
反对 3,476,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68%;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888,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577%;
反对 3,476,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23%;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403,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32%;
反对 3,476,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68%;
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