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7-04-03 |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等.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不追溯 调整
2018 年可比数,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 大影响.
(二)财会〔2018〕15 号文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 , 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固定资产清理"项 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
"工程物 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
"应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应付利息"、 "应 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中列报.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本期期末余额 1,382,329,419.14 元,上期期末余额 2,041,570,248.10 元;
2、 "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 本期期末余额 14,826,374.82 元,上期期末余额 8,630,149.26 元;
3、"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本期期末余额 1,433,549,841.08 元,上期期末余额 1,795,356,068.88 元;
4、 "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本期期末余额 292,483,206.42 元,上期期末余额 87,967,673.64 元;
5、其他会计科目的调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 响(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 费用"单独列示. 本期"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14,475,920.75 元, 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上年金额 84,137,362.83 元, 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3)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 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分别反映企 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 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期财务费用下列示利息费用 128,647,040.18 元,利息收入 1,157,191.99,上期财务费用下列 示利息费用 88,852,575.64 元,利息收入 12,844,911.46 元(4) "其他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营 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 算内容调整. 已根据要求调整相应项目顺序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4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