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7-04-15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武汉聚通达楚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 年4月17 日,由北京聚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魏敏、 文凯、 陶德胜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 公司占比51%, 魏敏占比26.5%, 文凯占比17.5%,陶德胜占比5%.公司拟以49万元价格按照比例分别 购买魏敏、文凯、陶德胜三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武汉聚通达楚云科技 有限公司49%股权. 本次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武汉聚通达楚云科技有限公司100% 股权,武汉聚通达楚云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收购武汉聚通达楚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 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公告编号:2018-013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份转让手续.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魏敏,女,中国国籍,住所为武汉市青山区,自由 职业者. 交易对手方: 文凯,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湖南省醴陵市,退休 职工. 交易对手方: 陶德胜,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武汉市武昌区,退 休职工.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武汉聚通达楚云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武汉市青山区19街坊(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 公告编号:2018-013 中心17-26层2201-2206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魏敏、文凯、陶德胜三位自然人分别持有武汉聚通达楚云科技有 限公司26.5%、 17.5%、 5%的股权, 均已足额缴纳出资, 公司分别以26.5 万元,17.5万元,5万元的价格购买前述三位自然人股东各自持有的 股权,合计49%.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 由交易双方在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并 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2.时间安排 自交易协议签订后2 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拓展子公司当地业务具有积极影响, 有利于 子公司资源的配置及业务的拓展,有利提升子公司长期业绩和收益, 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