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继续抓紧办理本次股份转让、 新增股份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5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