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4-20 |
1 方、乙2方以下简称为 乙方 ) 项目协议附件目录
1、合资协议
2、公司章程
3、联合体协议(或适用)
4、人大决议件
5、承继合同
6、项目用地红线图
7、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及付费
8、建设期履约保函(格式)
9、运营维护保函(格式)
10、移交维修保函(格式)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2 第二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6 第三条 承诺和确认
10
第二章 项目经营权
12 第四条 经营权
12
第三章 前期工作及建设期履约保函
14 第五条 前期工作和建设期履约保函
14
第四章 双方的一般责任
16 第六条 甲方的一般责任
16 第七条 乙方的一般责任
17
第五章 项目建设.
23 第八条 建设要求
23 第九条 土地使用
25 第十条 设计优化及相关.27 第十一条 建设
27 第十二条 甲方要求的变动
28 第十三条 乙方要求的变动
30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
30 第十五条 建设的延迟、放弃和甲方介入
31
第六章 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33 第十六条 运营和维护要求
33 第十七条 运营维护保函
35
第七章 项目绩效指标及付费.37 第十八条 项目绩效指标及付费
37 第十九条 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调整
38
第八章 项目移交.41 第二十条 项目移交
41
第九章 违约和终止.46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46 第二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
47 第二十三条 终止和终止补偿
48
第十章 协调和争议的解决
53 第二十四条 项目协调委员会
53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53 第十一章 协议的转让和相关合同
55 第二十六条 协议的转让
55 第十二章 其它.56 第二十七条 解释规则
56 第二十八条 文件权利及保密
57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条款
57 1 前言(a) 台江县人民政府经物有所值论证及财政可承受力评估,决定采用 PPP 方式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建设台江县施洞文化产业园(特色小城镇)建设PPP 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 授权台江县财政局(以下称 甲方 )作为本 项目实施机构(因台江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撤销台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办公室, 并将相关工作职责划入台江县财政局) , 并授权乙
1 方 贵州苗疆文化旅游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b) 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乙
2 方 广东核能通投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体 牵头方) 、贵州华贵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含联合体,如适用,以下同)作为 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并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方式授予其在本项目项下 的特许经营权.待乙方按照合资协议(详见附件 1)和公司章程(详见附件 2)的 约定在台江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通过补签协议,全面承继乙方在 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c) 项目公司是乙方以 PPP 模式实施本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d) 本协议已经台江县人民政府组建的 PPP 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为此,各方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