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7-04-22
证券代码:

002326 证券简称: 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 2015-5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 定,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 、 "公司"或"甲方" ) 与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业投资"或"乙方)旨在推动 永太科技车联网产业发展作的框架性合作,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交易双方具体 金额与合作项目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

3、乙方即北汽产业投资是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由北京汽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汽集团" )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北汽集团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的唯一平台,乙 方通过下设的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国内第一只专业的车联 网产业投资基金――深圳前海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目前乙方管理的基金 规模超过200亿元;

4、 甲乙双方拟在车联网等相关行业中发挥各自优势, 重点针对车联网技术和业务层面、 车联网企业投资及产业整合、股权层面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度合作,围绕彼此公司既定 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提高和巩固行业地位,实现双方合作 共赢;

5、甲乙双方未来将在资本层面展开持续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将联合发起一支主要投向 车联网领域的投资并购基金,对车联网产业进行深度整合,力争打造一个车联网生态 圈;

乙方也会积极参与及配合甲方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活动,不断深化双方在股 权层面的合作,建立更紧密联系纽带.

6、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战略合作目的 目前我国车联网的渗透率不足7%,未来几年虽然会出现快速增长,但我国车 联网真正普及的时代才刚刚开始:2013年2月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国务院关于 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车联网应用作为物联网的核心应用来 扶持;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制定'互 联网+'行动计划.车联网正得到来自国家层面的更多鼓励与扶持,迎来广阔的 发展空间, 其市场规模预计从2011年的782.9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13,504.6亿元. 永太科技与北汽产业投资期待把握发展机遇,力图通过此次战略合作,能够 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各自资源和优势,围绕双方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在车 联网等相关行业内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加快推进永太科技车联网产业 发展,并进一步增强永太科技车联网业务盈利能力,力争成为甲方未来可持续发 展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二、合作方介绍 北汽产业投资是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由北京汽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北汽集团")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北汽集团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的唯一平 台, 乙方通过下设的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国内第一只 专业的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深圳前海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 前乙方管理的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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