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4-25 |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 和关键环节, 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3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19年3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刊登于2019年3月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钱正先 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2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5日的《中国证 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 立董事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刊登于2019年3月5日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 司" )为其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淮" )提供的银行授 信额度担保期限将到期,为保障江苏利淮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同意 淮钢公司继续为江苏利淮提供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不超过0.5亿元授 信担保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不超过2亿元授信担保额度,担保 到期日为2020年6月3日.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 主席,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上2 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3月5日的《中 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9 年3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张家港锦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