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已 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与关联方签 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先审核.
经过审核,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19 年4月日(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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