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7-04-25 |
2018 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17 永钢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会议时间、会议联系人、债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 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表决程序和效力等事项. 江苏国瑞律师事务所关于"17 永钢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3 2018 年1月22 日上午 9:00 至11:00 及2018 年1月23 日上午 9:00 至11:00,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前述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召开,并完成了会议通知所列 明的议程.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 证券.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根据《会议通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18年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会议通知》,债券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见证律师可参加债券持 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的除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3人,均为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均办理了委托手续,代理行为合法有效.3人合计持有债券张数 为2,100,000张, 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合计2,100,000张,无效表决的债 券张数为0张. 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公司委派人员及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 综上,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对《关 江苏国瑞律师事务所关于"17 永钢 01"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4 于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拟增减资的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组织进行,并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 《关于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拟增减资的议案》的表 决结果如下:同意票2,100,000张,占本期债券未偿还总张数(3,000,000张)的70%;
弃权的债券张数为0张,占本期债券未偿还总张数的0%;
反对的债券张数为 0张,占本期债券未偿还总张数的0%.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所审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不含50%)同意,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