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7-04-26

132000000508 号《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此,江苏省农村经济产 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国有股. 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江苏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系江苏舜 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江苏省国信资产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系江苏省人民 政府全资设立,因此,江苏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为国有股. 江苏高投国有股比例占总股份的 46.15%,根据《关于施行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 [2008]80 号),江苏高投 不应认定为国有股. 综上,主办券商和律师认为,美新达投资、江苏高投所持中天新材股份不应 认定为国有股,无须国资部门批复;

美新达投资、江苏高投对中天新材的投资已 通过内部投资审议,出资合法合规. (2)公司、原股东与机构投资者签署的协议中是否存在涉及对赌、股权回 购等条款的内容,若存在请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情形. 【回复】 经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中天新材与江苏高投签署的《增资协议》并通过对公 司管理层的访谈, 确认公司、 原股东与机构投资者签署的协议中不存在涉及对赌、 股权回购等条款的内容.

2、2015 年中天钢铁,中发炼铁共以债转股出资

2000 万元,请主办券商和 律师补充说明 (1)用于出资的债权的形成过程,债权的真实性;

【回复】 主办券商和律师通过对中天钢铁、中发炼铁和公司管理层人员的访谈,查阅 相关资金往来账务凭证、债转股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工商档案及股东会决议等 相关材料核查中天钢铁、中发炼铁用于出资的债权的形成过程和债权的真实性,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主办券商和律师对公司及中天钢铁、中发炼铁《关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和常州中发炼铁有限公司对于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形成等 相关事宜的访谈调查》,2011 年公司开始筹建矿渣微粉生产线,因规模较小, 市场融资能力较弱,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作为公司股东,中天钢铁和中发炼铁向 中天新材持续提供货币资金支持,形成了对公司的大量债权.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中天钢铁与中天新材之间的债权为 145,175,742.35 元, 中发炼铁与中天新材 之间的债权为 114,499,486.52 元,期间所有的资金往来都有相应的转账凭证. 根据

2015 年7月20 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5] 第211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说明,截止到评估基准日

2015 年6月30 日,中 天钢铁对中天新材债权形成过程如下表: ①应收账款 年度 月份 凭证号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累计余额

2015 年65转帐-0150 30,000,000.00 - 30,000,000.00

2015 年65转帐-0151 30,000,000.00 - 60,000,000.00

2015 年65转帐-0152 20,000,000.00 - 80,000,000.00

2015 年65转帐-0153 20,000,000.00 - 100,000,000.00 ②其他应收款 年度 月份 凭证号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累计余额

2011 9

5 转帐-0052 - 206,430,477.63 206,430,477.63

2011 10

3 银收-0011 - 363,998.00 206,794,475.63

2011 10

5 转帐-0009 - 260,000.00 207,054,475.63

2011 11

5 转帐-0002 7,200,000.00 - 199,854,475.63

2011 11

5 转帐-0025 35,000.00 - 199,819,475.63

2011 12

3 银收-0001 - 85,000.00 199,904,475.63

20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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