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4-26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 错的除外;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 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 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 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 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 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 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 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 承担相关风险.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 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 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 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 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及其摘要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