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7-04-26 |
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新钢股份 )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新钢转债 或 本可转债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043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 276,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276 万手.
3、本次发行的新钢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有 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新钢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其每股配售
1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再按 1,000 元/手换为手 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取整,网下优先配 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 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申购代码为
704782 , 申购简称为 新钢配债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进行.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
733782 ,申购名称为 新钢发债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部分每个账户最 小认购单位为
1 手,申购上限为 828,000 手,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每1申购 单位所需资金为 1,000 元.
6、新钢股份现有总股本 1,393,429,509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2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新钢转债约 1,393,430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50.49%.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新钢转债约 94,762 手,有限售条 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新钢转债约 1,298,668 手.
7、 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00 万元 (含100 万元) ,超过
100 万元(1,000 手)的必须是
10 万元(100 手)的整数倍.机 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上限为 1,932,000 手.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定金数量为其 全部申购金额的 20%.
8、本次发行的新钢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9、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0、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 新钢转债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 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定金和认购 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新钢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次新钢转债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
2008 年8月19 日(T-2 日)上午9:30 起 新钢股份 股票停牌
1 小时,当日上午 10:30 复牌,遇不可抗力则 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其余时间正常交易.
13、本公告仅对发行新钢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新钢转 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新钢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新余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