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7-04-26 |
7、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08年8月21 日(T日).
8、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08 年 8月20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 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 资格、 依法有权购买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 (3)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 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发行方式: (1)本次发行的新钢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 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70%:3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 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 在初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和网上发行数量 之间进行适当回拨. (2)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新钢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新钢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 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0元/手转换为手数, 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网下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
6 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新钢股份现有总股本 1,393,429,509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股东可优先认购新钢转债约 1,393,430 手,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50.49%. 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新钢转债约 1,298,668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总额的 47.05%;
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可优先认购新钢转债约 94,762 手,约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3.44%.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4)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
原无限 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申购代码为
704782 ,申购简称为 新钢配债 . (5)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应缴纳 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 20%.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00 万元(1,000 手) ,超过
100 万元(1,000 手)的必须是
10 万元(100 手)的整数 倍.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 的申购,申购代码为
733782 ,申购名称为 新钢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 为1手,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每1申购单位所需资金为 1,000 元.
10、发行地点: (1)网上发行地点: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