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7-04-26 |
2008 年8月19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 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 的相关资料.
14、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 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视需要在 《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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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发行人、新钢股份、公司 指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新钢转债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27.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27.6 亿元、 票面金额为
100 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公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组建的承销 团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2008 年8月20 日 申购日(T 日) 指2008 年8月21 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 受投资者网上和网下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 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 有股东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 指 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 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 指 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 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4 精确算法 指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网上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 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 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 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 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 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无 限售条件股东网上可配售总量一致. 元指人民币元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27.6 亿元.
3、发行数量:276 万手.
4、票面金额:100 元/张.
5、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可转债存续期限为
5 年,即自
2008 年8月21 日至
2013 年8月20 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 1.5%、第二年 1.8%、第三年 2.1%、第四年 2.4%、 第五年 2.8%. (3)付息方式: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 可转债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日,公司将在每年 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已转换及已申 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4)初始转股价格:8.22元/股,即本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者之间的较高者.
5 (5)转股起止时期: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本可转债到期日止. (6)信用评级:AA+ (7)资信评估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8)担保人: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