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04-29 |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9月26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武汉分行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武汉分行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9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