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7-04-29 |
一、海新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根据海新投资出具的 《 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函》和公司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海新投资作出了如下股份锁定承诺:
1、自百利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百利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百利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百利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在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超过 上述期限拟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百利科技并公告.
2、百利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海新投资所持百利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上市至今,控股股东海新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事项 ( 一)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内容 海新投资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内容为: 在百利科技股票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之内)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 海新投资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不包括股份法定限售承诺, 为其在当时的资本 市场环境下,自愿增加的股份限售承诺.该部分自愿增加的股份限售承诺不属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份实施和完成的前提条件或必备条款. ( 二)申请股份限售承诺豁免的原因及依据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海新投资持有百利科技股份16,464万股,占百利科技总股本的 52.5%.海新投资因投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融资,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质押 股份15,591.8万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94.7%.海新投资基于自身财务安排,拟以协议转让 部分股权的方式降低质押率. 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将在海新投资原自愿锁定承诺期内继续履 行所受让股份限售的承诺. 海新投资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系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自愿作出的承诺,并非 依据 《 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 则下不可变更的承诺.根据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海新投资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豁免上述未履行完毕股份限售承诺事项.
三、本次豁免承诺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控股股东海新投资做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有利于降低控股股东质押 率,缓解控股股东高质押风险,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 益.本次豁免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申请豁免承诺为控股股东在公司上市时自愿补充的股份锁定承诺, 并非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需强制作出的承诺,不违反 《 公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额外的负担或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