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7-05-06

6 C 本通函旨在向阁下提供(其 中包括) (i)新评估项下潜在出售事项的进一步详情;

(ii)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的意见;

(iii)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提供的推荐建议;

(iv)由利骏行所编制成都聚锦所持物业权益的物业估值报告;

(v)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及(vi)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若干资料. 新评估项下潜在出售事项的背景及程序有关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获独立股东批准的过往潜在出售事项的正式公开招标程序已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届满.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开始并为期20 个营业日的公开招标公布期限内,概无潜在投标人表明有意购买成都聚锦权益.董事会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决议就出售成都聚锦权益进行新公开招标,并就出售成都聚锦权益重新遵守上市规则. 新评估项下潜在出售事项I. 成都聚锦权益成都聚锦为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北京瑞赛及成都瑞赛分别持有80% 及20% 股权.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342,600 元,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建筑及建造装修辅料(不 包括有害化学品) 的销售以及房地产开发及管理业务. 成都聚锦的主要资产包括: 1. 位於中国成都郫都区红光镇的中航城项目土地储备.中航城项目划分为一期及二期.其主要包括住宅及商业发展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308,888 平方米.中航城项目一期包括已於二零一八年一月落成的15 幢低层及高层住宅楼宇.中航城项目二期包括即将落成的住宅楼宇及於楼宇第一层的商业单位连同地面及地库的泊车位;

及2. 其他四幅不同地块亦位於中国成都郫都区红光镇.总占地面积约为190,114 平方米,而已批准总建筑面积约为448,937 平方米.该四幅不同地块尚未发展. C

7 C 成都聚锦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核财务资料载列如下. 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 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经审核) 除税前溢利(亏 损) 63,850 (25,071) 除税后溢利(亏 损) 65,106 (27,887) 成都聚锦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经 审核) 分别约为人民币1,723,220,671 元及人民币34,350,658 元. 基於利骏行对成都聚锦所持物业权益的评估,成都聚锦资产净值的20% 约为人民币182,965,600 元.新评估项下成都聚锦股权的新评估值较利骏行的估值高出近乎10%.利骏行提供的资产净新评估下值与新初步最低投标价的差异不大, 而新初步最低评估价越高对本公司越有利,因此董事会的观点是新初步最低评估价属公平合理. 根バ薪械奈镆倒乐,成都聚锦的资产净值可使用摘录自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成都聚锦的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估计如下: 人民币千元香港估值师作出的物业估值2,194,000.0 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499.6 预付款项11,178.5 应收款项997.5 其他流动资产40,891.0 非流动资产53,148.7 资产总值2,312,715.3 减流动负债1,231,887.5 非流动负债166,000.0 成都聚锦的资产净值914,827.8 成都聚锦资产净值的20% 182,965.6 C

8 C 潜在出售事项完成后,成都瑞赛将不再拥有成都聚锦任何股权及债权. II. 新评估项下潜在出售事项的主要条款A. 潜在投标人的概述及资格潜在投标人须符合(其 中包括) 以下概述及资格: 1. 潜在承让人应为依中国法律成立及有效存续的国内法人实体或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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