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7-05-07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一期目标规模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出资

3 14,662.50 万元人民币,持有基金目标规模的 48.875%份额.基金发起人情况如 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份额

1 公司 14,662.50 48.8750%

2 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331.25 24.4375%

3 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7,331.25 24.4375%

4 首创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成立) 300.00 1.00%

5 基金管理团队公司(拟成立) 300.00 1.00%

6 首正泽富(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5.00 0.25% 合计 30,000.00 100.00% 本次交易各方按照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计算出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各方拟签署《首创环保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 主要内容如下: 基金名称:首创环保产业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一期目标规模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 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为

7 年,其中投资期为

5 年,管理及退出期为

2 年. 基金法律结构: 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普通合伙人(GP)为首创产业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1)为公司、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 公司、 首正德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LP2)为首正泽富 (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金次级有限合伙人(LP3)为基金管理团队公司(拟成 立) . 基金管理公司:拟成立首创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基金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 基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水务产业以及相关上下游环保产业链, 包括中小城市 市政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 污泥处理、环保设备研发与制造等细分领域. 退出模式:IPO 上市、企业回购、股权转让、收购等方式. 分配原则: (1)将可分配收益首先分配给 LP

1、LP

2、GP,直至 LP

1、LP

2、

4 GP 收回实际出资额;

(2)将第

1 步分配后剩余的资金分配给 LP1,直至 LP1 收回实际出资额的 预期收益;

(3)将第

2 步分配后剩余的资金分配给 LP

2、GP,直至 LP

2、GP 收回实际 出资额的预期收益;

(4)将第

3 步分配后剩余的资金分配给 LP3,直至 LP3 合计收回该项目基 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1%;

(5)将第

4 步分配后剩余资金的 72%分配给 LP1,4%分配给 LP2,16%分配 给GP,8%分配给 LP3.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需求. 该基金的成立有助于公司利用各 投资方的资产平台、资源优势及技术优势,投资水务产业以及相关上下游环保企 业,各投资方借助自己的专业优势,将在项目遴选、专业孵化、项目退出等方面 为基金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相关投资方可利用其重资产平台对产业链上下游 的轻资产型创新类公司进行重点培养,从而培育孵化符合公司战略要求的企业, 实现公司产业链的整合.参与发起本次基金,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 发起设立首创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应表决董事

10 名,其中:关联董 事王灏、苏朝晖、吴礼顺按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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