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05-07 |
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 的10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 后的第1 个工作日). 十
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5日止. 十
四、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分次还本, 自2015 年至2019年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 比例偿还债券本金.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每年付息1次,最后5年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
五、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
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到2019年每年的10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
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 理. 十
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
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 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 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1 二
十、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
一、监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
三、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 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二十
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 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
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12 年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