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05-07 |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 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012 年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I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2012 年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
12 渝江北债 ) . 发行总额 人民币
18 亿元. 债券期限
7 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的第
3、
4、
5、
6、7 年末逐年按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 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年利率为 7.2%, 在债券存 续期内固定不变 (该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 2.80%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 平均数 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 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Z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 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Z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 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的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2012 年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II 目录释义.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3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4 第三条 发行概要.9 第四条 承销方式.12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