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5-09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9月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9日在海门中南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 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 《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 《 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 (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含2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在发行额度有效期内, 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 运资金等.
5、决议有效期: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24个月. ( 二)授权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等,及办理非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手续.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10日的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 江 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并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 《 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9月25日上午9点以现场方式在海门常乐镇中南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项议案. ( 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10日的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 江苏 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并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