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5-09 |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9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非公 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公司拟发 行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含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江苏中南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概述 ( 一)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预计发行方案
1、 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含2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在发行额度有效期内, 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2、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 运资金等.
4、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5、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定向发行.
7、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之内. ( 二)授权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等,及办理非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手续.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当前银行与信托为主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助于进一步改善 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及时披露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3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9月25日 上午9: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中南大厦九楼会议中心 3.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3年9月18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所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