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7-05-15 |
1988 年成立,主要业务包括:车险、企财险、工程险、 货运险、责任险、家财险、意外及健康险等一切法定产险业务及国际再保险业务.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成立,经营范围涵盖了企业年金及养老资产管理、 保险保障、医保大病等以养老资产管理和民生福利保障为核心的业务,为政府、企业团 体及个人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稳若磐石的第二支柱.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在上海成立,业务范围包括各类健康保险业务、意 外伤害保险业务、政府委托管理健康保险业务、健康咨询服务业务、健康保险再保险业 务等,致力于成为国内最专业的综合健康服务提供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1987 年在深圳成立,业务范围涵盖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等.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
1991 年8月创立的平安保险证券业务部 , 业务范围涵盖投 资银行、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经纪业务等.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人民币债券业务的价格或利率按照交易当日的市价或市场利率 执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按照交易当日的市价或市场利率执行.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批协议为统一协议,协议内单笔交易根据实际交易类型,按照 交易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批协议于
2015 年4月1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
本批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 异议,自动延期一年,且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五、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12 月29 日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决议通过董事会通讯会议审议表决全票通过.
六、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 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 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