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7-05-1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深圳市前海圆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 )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股 转系统公司 )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以下简 称 《业务规则》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 (试行) 》 等管理规定, 深圳市前海圆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前海圆舟 或 公司 )就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董事会 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 )提交 了推荐申请.

根据股转系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 作指引(试行) 》 ,平安证券对前海圆舟的业务情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合法 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 对前海圆舟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事宜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平安证券推荐前海圆舟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 项目小组 )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的要求,对前海圆舟 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 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合法合规、发 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前海圆舟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部分员工进行了访谈;

查阅了公司章程、 三会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 司各项规章制度、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审计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 纳税凭证等;

访谈了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了解了公司的业务情况、公司治理 情况、财务状况和合法合规事项.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前海圆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 .

二、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内核小组于已于

2016 年3月14 日至

2016 年3月16 日对前海圆舟拟申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于

2016 年3月16 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深圳市前海圆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并公开转让事项进行了审议,参加此次内核小组会议的

7 名内核成员为胡晓平、 陆满平、郑朝晖、邵青、国萱、杨家聪、谢荣昌,内核小组中律师

1 名、注册会 计师

1 名、行业专家

1 名.上述内核成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 形;

不存在持有申请挂牌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 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经讨论,7 名内核委员认为:

1、前海圆舟项目组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前海圆舟进行了尽职 调查;

2、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

3、前海圆舟符合挂牌条件;

4、一致同意通过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前海圆舟项目,其中:指定律师谢荣昌、指定注册会计师郑朝晖、指定行业专家邵青表决结果为同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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