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7-05-15 |
三、推荐理由
(一)前海圆舟符合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已满两年 项目小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的要求,对前海圆舟进行了尽职调查,平安证券认为前海圆舟符合进入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条件. 前海圆舟的前身圆舟有限成立于
2013 年10 月25 日,圆舟有限于
2015 年9月18 日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经圆舟有限股东会决议,圆舟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同意将圆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以 圆舟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3,121,528.68元按1.1561:1的 比例折股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20,000,000股,其余3,121,528.68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发起人股东认股比例与原持股比例相同.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股本为2000 万元,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根据《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一)项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 连续计算,公司存续已满两年,符合《业务规则》第2.1 条第
(一)项之规定.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为各行业企业客户提供内部和外部移动互联化整体解决方案及产 品.公司依靠深度的行业经验和优秀的产品及研发团队,结合客户自身业务模式 特点,为客户提供移动互联化战略咨询和技术方案,并最终形成包括企业移动应 用平台、企业移动应用产品及定制化开发、售后运维服务在内的移动互联化整体 解决方案.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经与国内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如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立马车业集团 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及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企业移动应用产品、企业移动应用 平台、售后运维服务和其他企业应用软件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企业移动应用产品 2,191.80 66.64% 280.48 64.81% 企业移动应用平台 460.54 14.00% 76.99 17.79% 售后运维服务 103.44 3.14% 75.31 17.40% 其他企业应用软件产品 533.37 16.22% - - 合计3,289.14 100.00% 432.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83.21 万元和 257.19 万元.各期末净资产分 别为 316.79 万元和 2,873.98 万元,公司规模逐步增长,整体情况良好,具有持 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 (1)关于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自成立以来,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制定 了《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对外担保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决议签署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合法合规经营 公司的设立、 存续及股权变动符合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历次出资合法合规,已全部足额到位. 公司主要财产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他争议.公 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不存在因产品质量、税务、环 保等原因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