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5-28 |
3 1.1.6 选举程桂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466,121,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2.1 选举郭克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466,121,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刘雪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466,121,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胡永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466,121,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997%, 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盛永月先生和朱敬兵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工会民主推举 的职工监事陈守荣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 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
2 位监事候选 人进行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盛永月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466,121,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997%. 当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朱敬兵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466,121,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9997%, 当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 466,119,733 股,占出席
4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票
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876,0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9%;
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 466,119,733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876,0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9%;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周之文律师、顾洪锤律师 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