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7-05-28

1470 万人民币,持有中棉上海 49%的股权,北京中棉通 泰经贸有限公司持有 34.33%股权,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5%的股权,中 棉集团河南棉花有限公司持有 1.67%的股权.

2、关联方2012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新疆恒孚 余姚华联 宁海华联 上海中棉 总资产 79,051.56 127,537.76 27,864.88 25,576.26 净资产 8,576.97 38,249.28 2,908.17 3,532.86 营业收入 69,840.58 76,049.90 40,882.01 73,681.90 净利润 2.93 37,756.11 24.68 10.23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宁海华联 纺织有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中棉集团 上海棉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聚丰贸易的联营公司,与本公司的棉花采购 形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 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5、定价政策和采购依据 上述关联采购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 价格依据市场同期公允价格确定.房屋租赁也参照了当地的租赁标准.

6、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 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三位独立董事审查并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 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孙 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宋晨凌女士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各关联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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