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7-05-30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355,189,485.28 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262,039,119.71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4,580,944,100.93 元. 风华高科截至

2018 年9月30 日止未经审 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11,442,347.17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96,616,510.57 元,净资产为人民 币5,395,763,812.46 元.

4、广州华建 公司名称: 广州华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

233 号19 层1903 房 注册资本:

2500 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室内装饰、装修;

建 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等;

股东: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88.75%);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 11.25%) 广州华建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3,352,813.97 元,净 利润为人民币 260,321.21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959,679.23 元. 广州华建截至

2018 年9月30 日止未经审 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342,846.53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003.36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976,682.59 元.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东江威立雅未与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本公司的董事谭侃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石先生在东江威立雅担任董事 职务,按照深交所 《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

(三)条的规定情形,东江 威立雅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中金岭南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以下 简称 广晟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交所 《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

(二)条的规定情形,中金岭南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风华高科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交所 《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

(二)条的规定情形,风华高科系本公司的关 联法人.

4、广州华建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交所 《 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

(二)条的规定情形,广州华建系本公司的关 联法人.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 前对本公司的款项均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可 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参考现行市价或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比率,双方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为产品购销及接受 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扩大本公司产品销售的同时减少本公司相关 销售费用,有助于缩减本公司采购环节,有效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 续稳定发展. (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结合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的日常经营业务, 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不存在损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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