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7-05-30

1 ― 粤环审〔2014〕408 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 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 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 ,广州、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对报 告书的初审意见等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南庄站,途经 佛山市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和广州市番禺区,止于广州南站, 线路全长 32.3 公里,其中地下段 24.2 公里,高架段 7.4 公里, 过 渡段 0.7 公里,全线设车站

17 座(地下

13 座,高架

4 座) ,主变 电所

2 座,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停车场、控制中心各

1 处. ―

2 ― 列车最高设计运行时速

100 公里.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 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和生态安全的前提 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 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通过方式及施工方案,减少项 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规划沿线土地的使用, 在线路、车站风亭、冷却塔及主变电所等的噪声、振动、电磁辐 射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集中区 等噪声、振动、电磁敏感建筑物.

(二)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经省政府同意的《广 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穿越 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意见的函》 (粤环函〔2014〕421 号)及报 告书的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饮用水源保护及应急防范 措施,制定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体系相衔接,加 强各敏感路段环保设施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项目沿线各车站、停车场及综合维修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预处理后分别就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如届时污水 处理厂配套管网或规划管网未建成,则生活污水应处理至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方可 外排.停车场和综合维修基地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

3 ― 后回用. 各类施工废水及营运期生活、生产废水不得向《广东省地表 水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的Ⅰ、Ⅱ类水体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 加强基坑水位、 水质及地面沉降的监控, 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采取有效的止水措施,减少地下水位下降,避免因地面沉降、塌 陷等引起环境问题.

(三)采取综合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沿线各环境敏感目标的 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及当地声环境功 能区划的要求,振动环境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 (GB10070-88)要求,室内二次结构噪声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引 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JGJ/T 170- 2009)的要求.车辆段及停车场边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 放限值要求.对声环境质量现状已经超标的路段,需采取措施严 格控制新增交通噪声. 选用低噪声风机和冷却塔,合理布局冷却塔和风亭,风亭主 排风口尽量远离、背向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设置,并采取合理降噪 措施,减缓风亭、冷却塔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加强沿线敏感目标噪声、振动影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 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防止对沿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 不良环境影响.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