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5-30 |
10 33,016 35,581 应计费用 3,159 8,969 来自股东之贷款 52,557 3,000 88,732 47,550 负债总额 111,672 119,045 权益及负债总额 305,268 1,038,690 流动 (负债) 资产净额 (16,202) 14,185 资产净额 193,596 919,645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一月三十一日 七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6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 「中期财务报表」 ) 乃根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 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附录16所载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中期财务报表并不包括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 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须之所有资料及披露事项,并应与本集团截至 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一并阅读,其乃根愀刍峒剖岚洳 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 中期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投资物业及金融资产以公平值 (如适用) 计量. 於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时,本公司董事已对本集团未来流动资金进行审慎考虑.本集团录得截至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712,935,000港元及於二零一四 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负债净额约16,202,000港元.此外,来自一名股东之贷款49,557,000港元 将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 於报告期间末后,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订立配售协议 ( 「配售协议」 ) 及於二零一四 年三月二十五日订立经更新配售协议 ( 「经更新配售协议」 ) ,当中本集团拟获得营运资金约 44,000,000港元 (扣除开支前) .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告附注11(b). 尽管配售协议及经更新配售协议已於其后因若干技术原因被取消,惟本公司董事获得配售代理 发出之函件,,
有潜在投资者有兴趣认购总额不少於44,000,000港元之本公司股份.因此, 尽管存在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仍认为按持续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属合适.董事会认为,本 集团将拥有足够营运资金以应对其到期金融责任及於可见将来按持续经营基准运营.
7 倘本集团未能按持续经营基准运营,资产价值将予以重列,以调整至其可收回金额,以为可能 产生之任何其他负债计提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该等 潜在调整之影响并无於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 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综 合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惟采纳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生效之新准则及诠释除外.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本及诠释.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集团於本期间或过往会计期间之中期财务报表 造成重大影响. (a)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首次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之修订 综合财务报表、共同安排及披露於其他实体之 权益:过渡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联合安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於其他实体权益之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公平值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 (二零一一年) 雇员福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於二零一一年经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於二零一一年经修订)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投资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0号 露天矿场生产阶段之剥采成本 於本期间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於 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该等中期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资料并无重大 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