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7-06-04 |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证所市场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 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证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 (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 ( 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上证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 机构投资者 (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3年6月3日. 十
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6月4日. 十
二、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3年6月6日止. 十
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
四、计息期限:自2013年6月4日起至2020年6月3日止. 十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7年年末分别按照20%、 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
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
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
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
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
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二十
一、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
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
三、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 为AA. 二十
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
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 求已在主承销商公告的 《 2013年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本期债券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 《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 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 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