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7-06-20 |
(2)评估后各方认可的华润化工公司全部资产承继到增资后的华润化工. 并保证增资前华润化工除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已披露的债务负担外,不会因增资 后华润化工权利和义务的承继而增加任何运营成本,如有该等事项,则现有股东 应对增资后华润化工以等额补偿. (3)自本合同生效后,不通过任何方式从事与华润化工相同或相近的行业, 否则,造成的损失将由其负责赔偿给华润化工. (4)自本合同生效后
10 年时间内,持有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其他第三人. (5)确保增资后华润化工以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购买等方式取得正常业务 经营必需的运输条件、储存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赔偿给华润化工. (6)在2008 年7月31 日之前确保华润化工申办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事项上 报到国家商务部.
(三)投资到位期限 衡阳光电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5 日内将一期增资款
2100 万元全部汇入华润 化工账户或相应的工商验资账户,其余
1400 万元股权溢价部分根据华润化工发 展需要支付,但不得晚于本合同生效后两年.
(四)定价基础 本次对华润化工投资是通过成本法、市场法评估确定企业价值后,对其进行 增资.截至
2008 年2月29 日企业净资产值为
1838 万元,经评估确定的价值为
3380 万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华润化工土地使用权原值
1120 万元,按照市 场法评估价值增至
2662 万元,评估增值 137%.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意图:投资该项目,是衡阳光电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军民品协调 发展和增强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可为衡阳光电民品发展打造新的平台,形成有 效的民品产业,利于企业规避经营风险.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对能源需求 更为旺盛,国内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将长期存在,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抓住能 源流通产业,可以分享较高的收益,为衡阳光电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 础.
(二)资金来源:本次投资的一期资金来源为衡阳光电的滚存利润.
(三)风险分析及规避措施
1、政策风险:存在未能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书引发的风险、国家收 回成品油批发权引发的风险以及国家对石化产品批发的价格实行严格管制引发 的风险.为规避以上风险,华润化工将按照国家相应法律制度,履行报批程序, 目前正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取得进展:按照专业化分工原理,选择专业的批发商更 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且华润化工还开展了成品油仓储等其他业务;
国家根据批发 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一般会留下一定的利润空间,公司将会获取一定的差价收 益.
2、经营风险:不能获取足量成品油及液化石油气供应风险.华润化工将与 相关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切实保障产品供应.
3、财务风险:主要是资金短缺风险.公司将建立全面预算制度,严控使用, 同时利用多种方式为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
4、安全风险:鉴于企业的经营性质,安全风险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主要 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 完善安全保障的硬件设施,并主动邀请当地消防机构进行定期检查;
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大力抓好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修正、完善;
建筑 设施及库区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行业安全要求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