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7-06-20
香?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阁下对本通函的任何内容或将采取的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 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所有名下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 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 承让人.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898) 建议投资建设中煤榆林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 及综合利用项目 及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 (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假座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 煤大厦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5至7页. 倘 阁下有意委派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务须将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列印的指示填 妥.H股持有人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亲身或通过邮寄将代表 委任表格交回香?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 会,并於会上投票. 无论 阁下有意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务请填妥回执,并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 日 (星期五) 或之前交回香?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倘为H股) ,地址为香?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或本公司注册办事处 (倘为A股) ,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 寺大街1号.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 仅供识别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2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5 - i - 目录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普通股, 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中煤榆林公司」 指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本公司」 指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香?联交所上市 (股份代号 为01898) ,其A股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代号 为601898)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 (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 假座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举行之 二零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海外上市外资 股,於香?联交所上市并以?元买卖 「香?」 指 中国香?特别行政区 「香?上市规则」 指香?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联交所」 指香?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通函而言,不?括香?、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括 A股及H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括H股及A股之持有人 -

1 - 释义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898) 执行董事: 王安 杨列克 非执行董事: 李延江 李彦梦 彭毅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家仁 赵沛 魏伟峰 周勤业 注册办事处: 中国北京市 朝阳区 黄寺大街1号 邮编:100120 香?主要?业地点: 香? 湾仔 ?湾道1号 会展广场 办公大楼 26楼2608室 敬启?: 建议投资建设中煤榆林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 及综合利用项目 及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I. ?言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有关 (其中?括) 建议投资建设中煤榆林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 及综合利用项目详情,以便 阁下就投票赞成或反对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作出知情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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