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6-23 |
5、结论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所持股票流通权而向流通 股股东安排现金对价 3,672 万元、股票对价 1,188 万股(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安排约 2.57 股),其价值高于估算的理论流通权价值(按流 通市值不变法测算为每
10 股需安排对价 1.94 股).方案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基 本面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能够平衡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未来利益,有利于公 司发展和市场稳定,对价水平合理. 恒源煤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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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以及为履行其承诺提供的保证安排
1、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 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皖北煤电集团, 在前项规定期满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承诺的履约方式、履约时间 承诺人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委托恒源煤电董事会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所持恒源煤电股份锁定;
在本 承诺规定的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