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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8 证券简称: 鑫龙电器 编号: 2012-035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于2012 年7月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48号《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为529,999,68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489,056.49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515,510,623.51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6月22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18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到期全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途为归还银行贷款, 预计本次暂借募 集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600万元.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其中, 本次募集资金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的 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 ,在完成对安徽森源电器 有限公司的增资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 再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 汪和俊先生、肖学东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 出具了《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认为: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计算,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时间计划作出的, 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龚寒汀女士、 乔绪升先生 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认为: 根据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华林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主要依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