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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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环函〔2017〕1158 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暂停审批东至经济开发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 东至县人民政府: 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东至经济开发区环 境问题,8 月2日至

4 日,8 月18 日,我厅两次对该开发区 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其环境问题突出.

根据《安徽省环境 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 (皖环发〔2017〕66 号)的有关规定, 我厅决定,自即日起,省、市、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审批 东至经济开发区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 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池 州市环保局负责进行现场督办,每月底前向省厅报告区域环 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环保局门 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请你县对照整改事项(见附件) ,落实有关整改要求.整 改完成并经池州市环保局现场核查符合解除区域限批条件 后,由你县人民政府将解除区域限批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报 送我厅,并抄送省环境监察局.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

2 -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局 相汉宸 黄平好 联系

电话:0551-

62376106、62376108(传真) 附件:东至经济开发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事项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7 年9月21 日-3-附件 东至经济开发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事项

一、存在的环境问题

(一)长效机制未执行,开发区环境问题严重反弹. 1.重视程度不够,建立的长效机制未执行到位.2015 年12 月10 日,东至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我厅挂牌督办事 项,研究建立了定期开展管网检查、跟踪监测园区河沟及通 河水质、 及时回抽污水收集池废水的长效机制, 并决定于

2016 年前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调查发现,我厅解除东 至经济开发区挂牌督办后,开发区河沟由于工程质量等原因, 河沟的硬化底板出现破损,受污染的浅层地下水和污泥管涌 至河沟内;

部分地下盲管损坏、2 号污水收集池长期未有效收 集到废水等问题至我厅调查时仍未整改;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 程在中央环保督察结束才开始动工,建设滞后;

东至经济开 发区虽对河沟、通河水质进行了定期监测,但发现河沟水质 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 类水标准后,未进一步排除超标 原因和采取措施整改,直至中央环保督察后才聘请专业检测 机构对开发区建成区市政管网进行排查,发现

15 处地下管网 存在渗漏、脱节、破裂、错口等问题.截至调查时,已修复

11 处,尚有

4 处待修复. 2.未认真履行整改方案中处理污染地表浅层的高浓度废 水要求.在东至经济开发区挂牌督办期间,开发区在河沟南 -

4 - 侧建有

2 个污水收集池,通过地下盲管收集浅层受污染的废 水,并及时回抽处理收集池废水.解除挂牌督办后,2016 年 全年处理污水收集池废水

63840 吨,2017 年前

7 个月仅处理 污水收集池废水约

7000 吨,其中

1 至2月仅处理污水收集池 内废水

387 吨,3 月至

5 月25 日未处理污水收集池废水.经 调阅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对污水收集池内废水的监测结果,

2017 年1月18 日, COD、 氨氮浓度分别为 1936mg/L、 19.48mg/L;

5 月27 日,COD、氨氮浓度为 10177.4 mg/L、98mg/L;

8 月8日,COD、氨氮浓度为 5858.9mg/L、119.02mg/L.综合上述情 况,由于污水收集池内废水未得到及时处理,导致污水收集 池、地下盲管内废水水位较高,部分高浓度废水承压后从河 沟两侧或沟底破损处渗入河沟.2017 年8月4日,我厅在河 沟北岸地下水渗出点取样监测结果为 COD2340mg/L、氨氮 7.3mg/L,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 类水标准限值的 57.5 倍、2.65 倍. 3.河沟水质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开发区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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