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7-06-25 |
2016 年7月以来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共对开发区河沟的上 段、中段、下段取样监测
12 批次
36 个样品,其中有
23 个样 品COD 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 类水标准,有30 个样品氨氮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 类水标准.中 央环保督察时,开发区河沟 COD、氨氮浓度分别超地表水 V 类标准 2.2 倍、3.5 倍.2017 年8月3日-4 日,我厅检查组 在河沟的上段、中段、下段分别取样,监测结果:上段 -
5 - COD19mg/L、 氨氮 2.65mg/L;
中段 COD33mg/L、 氨氮 2.15mg/L;
下段 COD40mg/L、氨氮 2.49mg/L;
8 月18 日,检查组在河沟 的上段、 中段、下段分别取样,监测结果:上段 COD21.0mg/L、 氨氮4.67mg/L;
中段COD36mg/L、氨氮 5.79mg/L;
下段COD70mg/L、氨氮 5.47mg/L.从监测数据来看,开发区河沟氨 氮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二)部分企业废气污染问题突出.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东至经济开发区
4 家企业,安徽金鹏 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安徽常泰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废气污染问 题.安徽金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水杨醛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 严重,废气治理设施引风机软连接风管破损,未及时修复, 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厂区弥漫刺激性气体.安徽常 泰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挥发出的刺激性气体通 过敞开窗口散发至厂区,异味明显,危险废物库房虽建设了 废气净化装置,但未发挥应有作用.
(三)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完成搬迁. 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开发区设置
1 千米的大气防护距 离.根据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防护距离包络图,截至8月18 日,防护距离内的尚有
400 余户居民未搬迁.
二、整改事项 请东至县人民政府:
(一)加强领导,制定整改方案.针对上述环境问题, 立即制定综合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 -
6 - 全面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经池州市环保局审 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并于
2017 年9月底前将审查同意后的整 改方案报我厅备案.
(二)加强环境问题整治.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开发 区河沟水质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原因,切断污 染源,妥善处理受污染废水,完成开发区河沟整治,确保河 沟及周边水体水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组织对开发区内企业 进行全面检查,从源头控制、减少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和废 水"跑、冒、滴、漏" ,全面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和废气扰民问 题,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全面排查 并搬迁开发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
(三)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 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有关规定,针对开发区环 境问题解除挂牌督办后严重反弹,对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责任 人、直接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整改时限 请于
2018 年2月底前完成除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以 外的整改事项;
于2018 年6月底前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 搬迁. 抄送:池州市人民政府,池州市环保局,东至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