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06-26 |
7 C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益分析如下: 人民币千元销售水泥产品及相关产品7,478,351 销售混凝土337,176 7,815,527 4. 其他收入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政府补助收入94,617 71,927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7,905 8,456 销售废料22,431 11,935 运输收入7,652 1,532 租金收入,扣除支出(附 注) 6,476 7,971 合营企业利息收入1,594 C 170,675 101,821 附注: 产生收入引致之直接经营开支约为人民币4,230,000元 (二 零一七年:人民币3,210,000 元) . 5. 其他收益及亏损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汇兑收益(亏 损) 净值761 (3,023) 出 售撇 销物业、机器及设备亏损(9,761) (25,408) 撇销其他无形资产之亏损C(218) 出售子公司收益9,051 C 物业、机器及设备之减值亏损(11,417) C 於合营企业投资之减值亏损C(20,031) 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1,338 3,330 (10,028) (45,350) C
8 C 6. 所得税开支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 业所得税」 ) 851,429 321,106 已付预扣税31,522 15,24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1,403 (2,538) 递延税项(1,994) 14,814 882,360 348,627 中国企业所得税以中国集团实体之应课税收入按现行税率计算. 於本年度,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之相关税率介乎15%至25%不等(二 零一七年:介乎15%至25%不等) . 根豆 於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 58号) ,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兰丰水泥有限公司及四川亚利运输有限公司获授予税务优惠,於二零一八年按照15% (二零一七年:15%) 之优惠税率支付企业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两个年度均无在香港及新加坡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於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就香港利得税及新加坡所得税作出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