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7-06-27

八、 本次债券由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若不考虑为本次债券的担保,则截至2012年6月30日,海螺集团为 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的余额为1,251,784万元,占海螺集团2012年6月30日净 资产比例为25.45%,其中为集团内部提供担保1,229,384万元(为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提供担保1,220,884万元),为集团外部提供担保22,400万元.若考虑本次 债券的担保,海螺集团担保余额增加600,000万元,达到1,851,784万元,占海螺 集团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比例为37.65%,海螺集团包括本次债券在内的累计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2-5 担保余额较高,本次债券面临一定的担保人无法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九、由于水泥产品存在销售半径问题,为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公司在我国 东部、中部、西部和南部的多个省市拥有了百余家子公司以及合营公司和联营公 司.虽然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下属企业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 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无论是新建项目还是并购的企业,都能较快地融入公司体 系,但由于子公司较多,管理跨度较大,有可能出现子公司对公司经营政策执行 不到位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5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其链接为:http://static.sse.com.cn/cs/zhs/scfw/gg/ssgs/ 2012-10-25/600585_2012_3.pdf) ,公司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2-6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中文)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二)法定代表人:郭文叁

(三)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四)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011号

(五)邮政编码:241070

(六)设立日期:1997年9月1日

(七)注册资本:5,299,302,579元

(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00081

(九)股票已上市地及股票代码: A股:上交所,代码:600585 H股:香港联交所,代码:00914

(十)董事会秘书:杨开发 (十一)公司秘书(香港):赵不渝 (十二)公司

网址:http://www.conch.cn

二、本次债券发行批准及核准情况

(一)2012年7月4日,发行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的相关 议案,并提交发行人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在上交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2012年8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及批准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的 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在上交所网站予以披露.

(三)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01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2-7 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2012年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5年期品种简称为 12海螺01 ,10年期品种简称为 12海螺02 ). 发行主体: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按不同期限分为两个品种,分别为5年期品种和10年期 品种.其中,10年期品种附加第7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其中,5年期品种预设的发 行规模为25亿元,10年期品种预设的发行规模为35亿元.本次债券引入回拨机 制,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协商一 致并书面确定本次债券两个品种的实际发行总额.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的10年期品 种存续期的第7年末上调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后3年的票面利率.本公司将于本 次债券10年期品种的第7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以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 债券10年期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公司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的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10 年期品种的第7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全部或者部 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的第7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 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 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 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 冻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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