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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11 年6月1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1 年6月17 日9:
30 分在常州市中吴大道
576 号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泽伟召集、主持,应参会 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其中吕泽伟、孙剑、徐奕、刘灿放、于小云、应 可福参加现场会议,吴海宙、杜昌焘、孙永平以通讯方式与会.监事会部分监事 及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 员将于2011年6月27日任期届满. 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徐奕、周光远、于小云、杜昌焘、孙永平、应可福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 中杜昌焘、孙永平、应可福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 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后生效. 任期自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昌焘先生、孙永平先生、应可福先生根据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认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具备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第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进行修 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 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3 名.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现将第一百四十六条修订为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 事会设主席
1 名. 监事会主席由股东大会任命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