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7-07-10

(一) 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状况、财务、会计政策及实务、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

(二) 负责本行年度审计工作;

(三) 向董事会建议聘请或更换对本行进行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包括就聘请、重新委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批准外部审计机构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处理任何有关外部审计机构辞职或辞退问题;

(四)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 审计委员会应於审计工作开始前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审计性质、 、有关申报责任;

(五) 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就此规定而言,外部审计机构包括与负责审计的公司处於同一控制权、 所有权或管理权之下的任何机构,或一个合理知悉所有有关资料的第三方,在合理情况下会断定该机构属於该负责审计的公司的本土或国际业务的一部分的任何机构.审计委员会应就任何须采取行动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C

4 C

(六) 审议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对本行上一年度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报告及(若 拟刊发) 季度报告,以及审阅报表和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向董事会提交报表及报告前, 应特别针对下列事项加以审阅: 1. 会计政策及实务的任何更改;

2. 涉及重要判断的地方;

3. 因审计而出现的重大调整;

4.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及任何保留意见;

5. 是否遵守会计准则;

及6. 是否遵守有关财务申报的《香 港上市规则》 及法律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络.审计委员会须至少每年与本行的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审计委员会应考虑於该等报告及账目中所反映或需反映的任何重大或不寻常事项, 并应适当考虑任何由本行属下会计及财务汇报职员、合规部门主管或审计师提出的事项;

(七) 审查、检查本行内控(包 括财务监控) 制度;

(八)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统.讨论内容应包括本行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

(九) 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

C

5 C

(十)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确保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得到协调,确保内部审计功能在本行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有适当的地位,检查及监察内部审计功能的成效;

(十一)检查外部审计机构给予管理层的《审 计情况说明函件》 、审计师就会计记录、财务账目或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及管理层作出的回应;

(十二)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於外部审计机构给予管理层的《审 计情况说明函件》 中提出的事宜;

(十三)担任本行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之间的关系;

(十四)检查本行的以下安排:本行雇员可暗中就财务汇报、内部控制或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审计委员会还应确保有适当安排,以使得本行对此等事宜作出公平独立的调查及采取适当行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