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7-07-11 |
600121 证券简称: 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 临2019-00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4月19 日9点30 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公 司本部
1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矿生先生召集.会议应到 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长郭矿生先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委托董事邹山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全体董事推举董事郜 振国先生主持了会议.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符合 《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
2 2019-009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 2019-010 号公告)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活动所必需,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 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 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 由4名非关联董事 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 2019-011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3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亚太 (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 财务审计报酬为
50 万元人民币/年, 内控审计报酬
30 万元人民币/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