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7-07-18 |
五、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 监管要求
2019 年5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 980,072,045.86 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
2019 年5月30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 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鉴于永泰能源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2*
100 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 已分别于
2017 年7月和
9 月投产发电,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2*
66 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 发电机组项目,已分别于
2017 年12 月和
2018 年2月投产发电,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已全部完成.上述沙洲电力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147,067,177.64 元、周口发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833,004,868.22 元,共计节余募 集资金 980,072,045.86 元,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