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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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1项目综合说明 1.

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 招标方式和招标场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

3 资金来源 3.1 本工程全部投资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 合格投标人及合格投标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即合格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只有符合本须知第 4.1 款规定 的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4 投标人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 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5.2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4.5.3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5.4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5.5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6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5.7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5.8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5.9 被责令停业的;

4.5.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5.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5.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10 4.5.13 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6 本招标项目实行固定投标员进场投标制度.投标人宜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东 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具体办理手续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投标人应确保企业库内人员信息的有效期) ,否则应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证件)亲自出席投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固定投标员不出席投标会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7 合格的投标 4.7.1 本招标项目为货物招标. 4.7.2 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并完全符合原厂质 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 4.7.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 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检部门的检验. 中标人须负责办理所有货物的进口及商检手续, 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人无义务提供机电主管部门的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 知及备案函号,如中标人因此造成进口货物无法办理海关等部门的进关手续,导致 货物无法交货或按时交货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全部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7.4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 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违反, 造成招标人任何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7.5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 商标权和版权、 设计或其他知识产 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专利技术使用费和版税,如有违反,造成招标人任何经济 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8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委托其他单位办理投标事宜. 4.9 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以交易中心系统信息为准,并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 1:

00 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5 现场踏勘 5.1 现场踏勘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投标人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及 项目建设进度.投标人进入现场踏勘时无须签到,也无须将单位名称、参与人员的姓 名、联系电话等任何关于投标人的信息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 备和签署本项目采购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5.3 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 5.4 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可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 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负责, 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5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考察现场、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会等活动所涉及 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出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

8 条、第9条发 出的澄清或修改的补充通知书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发出的补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均对 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7.1.1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7.1.2 用户需求书 7.1.3 投标文件格式 7.1.4 采购合同书格式 7.1.5 补充文件(如果有)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 招标文件两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 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为无效标.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书面材料原件在前述截止时间前 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送交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逾期则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无疑 问或无异议.疑问及异议书面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法人公章, 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提交前述要求的书面材料或超出提交截止时 间而送达的任何疑问、异议,招标人可不予答复. 8.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 标文件做出修改性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本须知第 9.1 款所述时间前以有编号的补充 通知予以发布,补充通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dg.gov.cn)

12 予以公告.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密切留 意本次招标的补充通知发放信息,并自行在上述网站中下载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如 投标人未留意或及时下载,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3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 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 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

8 条投标人要求对 招标文件进行的修改性澄清和解答,以发出有编号的补充通知的形式对招标文件 进行修改或补充.因此,投标人必须随时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ggzy.dg.gov.cn) (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 ,密切留意本项目招标的 补充通知发放信息,并自行在上述网站中下载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如投标人未 留意或按时下载,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补充通知中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补充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 知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 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予以 明确.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招标人及投标人之间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 证明文件和产品说明书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配有恰当的中文翻译,投标人应对 翻译的准确性负责,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及电子文件三部分组成. 11.2 商务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1.2.1 封面;

11.2.2 目录;

11.2.3 投标函;

11.2.4 投标总报价表;

13 11.2.5 东莞市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工程厌氧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分项报价明细表及附 表;

11.2.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则无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11.2.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 多 证合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或投标保函复印件. 11.2.8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1.2.9 投标人财务状况;

11.2.10 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即合同条款偏离表) ;

11.2.11 投标人餐厨废弃物或污泥处理项目的厌氧系统供货业绩表 (并按

第三章投标文 件格式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11.2.12 反映投标人信誉和能力的其他资料(不做强制性提交要求) . 11.3 技术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1.3.1 封面;

11.3.2 目录;

11.3.3 技术响应程度(即技术规格偏离表) ;

11.3.4 工艺设计方案;

11.3.5 厌氧系统成套设备配置方案;

11.3.6 运行成本分析;

11.3.7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供货、安装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②产品制造、 运输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③产品的测试、试验、保险计划;

④项目 实施安装、单机调试及带负荷联动试车的组织设计,产品的安装施工方法及工 艺;

⑤试运行配合服务计划;

⑥验收计划;

⑦招标人所在地及项目现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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