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7-07-25 |
2 篇或在本学科中科院 SCI 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 文4篇.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第五层次人才: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的 省外、海外博士或当年出站、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的博士后;
(二)本科、硕士、博士一般应有
1 个学习阶段是在
211 工程 、
985 工程 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或海外高水平高校完 成或,或1003 口腔医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 B 及以上的高校 (以全 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为准) .
(三)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科院 SCI 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或中科院 SCI 三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4 篇. 第十一条 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
35 周 岁的省外、海外博士,或当年出站、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的博士 后,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科院 SCI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可申 请第六层次人才. 第十二条 确属我院学科发展、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紧 缺急需,具有标志性重要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特别发展潜 力的优秀人才.经医院组织专家评议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可采 取 一人一议 的办法, 引进条件可适当放宽, 待遇可适当提高. 毕业于海(境)外知名高校或近
3 年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 誉排行榜(口腔)前10 院校的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 委培生除外) (简称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 , 可直接认定医院第六 层次人才.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待遇另行规定,不执行第六层 次人才待遇标准,考核管理参照第六层次人才规定执行.
第三章 人才引进方式 第十三条 引进人才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
2 种类型. 第十四条 全职引进人才指人事、工资关系调入我院、纳入 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 第十五条 柔性引进人才指人事关系不转入我院, 按照聘用 协议管理, 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为申报单位申报科研项 目或发表学术论文,或定期来院进行项目合作研究、技术攻关、 带动学科发展,或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形式的各类专家. 第十六条 除第
五、六层次人才应全职引进外,其他类型层 次人才可全职引进,也可柔性引进,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可根据人 才具体情况 一事一议 .
第四章 引进人才待遇 第十七条 引进团队的待遇:
(一)团队带头人、符合相应类型人才引进条件的团队其他 成员享受相应人才类型待遇.
(二)根据医院重点发展学科的建设需要,为引进团队提供 科研配套经费,以及其它相关配套条件. 第十八条 引进人才经医院研究同意并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后,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
一、
二、三层次人才的待遇 层次类型 科研启动费(万元) 购房补助(万元, 税前, 分5年支付) 年薪(万元,税前) 第一层次 面议 第二层次
300 200
80 第三层次
200 150
60 第
四、
五、六层次人才的待遇 层次类型 科研启动费 (万元) 每月生活补 贴(元,享 受期
3 年) 安家费 (万元, 税前,分3年支付) 备注 第四层次
100 8000
12 除享受相应层次的人 才待遇外,同时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 资待遇.海外,省外 博士享受省政府人才 补助省政府人才补助 (生活补贴和住房补 助,分5年支付)26 万元;
(闽人社发 (2017)4 号文规定 第五层次
20 3000
10 第六层次
10 1500
6 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待遇 毕业高校 所属区域 科研启动 费(万元) 协议年薪 (协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