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7-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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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参与辅导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要求:在辅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就法 律、财务等专业知识,认真作好对股份公司相关人员的辅导工作.
五、分阶段的辅导计划及辅导内容
(一)辅导计划 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海通证券将本次辅导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 年5月中下旬至
2015 年6月底) :对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 查,全面形成辅导方案并开始实施辅导;
做好证监局的辅导备案工作;
组织辅导 对象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独立性进行 核查并敦促上市公司实现五独立;
促进公司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规定规范完 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了解并解决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第二阶段(2015 年7月至
2015 年8月中下旬) :组织辅导对象集中学习财 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财 务会计管理体系,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协助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 发展计划, 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针对公司辅导存 在的问题,讨论确定公司整改方案,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完成辅导评估和接受浙 江证监局检查.
(二)辅导内容
1、对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全面的辅导方案,向辅导对象详细介绍 本次辅导的意义、应达到的目的、辅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2、组织辅导对象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的相关规定: (1)通过对《公司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相关条款的学习,使上述人员 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 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通过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了解发行上市的具体规章制度;
(3)通过学习《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条款,
4 了解公司设立的具体规章制度;
(4) 结合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包 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具体工作制度,学习《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 、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等,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的有关法规规则.
3、对公司设立和演变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培训: (1)结合相关法律法规, 使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公司设立以及演变合法性的含义;
(2)核查公司在设立、改 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资产、人事、财务、机构及业务系统独立完整性: (1)使相关人员明确 资产、人事、财务、机构及业务系统独立完整性的含义,并以此作为公司运行管 理的基础;
(2)检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 律权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