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7-30 |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铀矿石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 故;
4.放射性物品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5.可能对我市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市外、 境外辐射事故;
6.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市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7.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1.4 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 如皋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4 - 因素, 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 、 重大 (Ⅱ 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1.4.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 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
(4)对我市境内可能或已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的航 天器坠落事件或境外发生的辐射事故. 1.4.2 重大辐射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2 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含10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 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 1.4.3 较大辐射事故(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如皋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5 -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9 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 1.4.4 一般辐射事故(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IV、V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 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 污染后果;
(4)伴生矿开发利用中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 后果. 1.5 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辐射事故,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 施.发生辐射事故后,优先开展人员抢救应急处置行动,同 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依法加强对辐射源的监督管 理,做好日常监测、监控工作,建立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和 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 1.5.2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 负责).镇政府负责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工作,市级辐射 如皋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6 - 事故应急机构按照事故性质和类别对镇应急工作进行分类 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支援.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1.5.3 加强联动,协同应对 市辐射事故应急机构与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机构之间,市 辐射事故应急机构之间,环保、卫生、公安及其他工作人员 之间,应加强联动和信息互通,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协同, 共同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1.5.4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积极做好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的各项准备.强化辐射事 故应急演练,配备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的各项装备,努力提 高处置辐射事故的能力.辐射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后应迅速 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上报信息,快速应对,科学决策,合理 处置,并做好信息公开和善后处理工作. 如皋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