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7-08-04

五、分红实施办法

1、 公司本次红利派发委托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 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 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公司原社会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登记结算公司按上述第1项规定派发;

2006年 度以前 ( 不含2006年度)未领取的红利须凭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经办人员身份证前往 上海谐诚实业有限公司领取. 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58号2502室;

电话:021―

68865409、021―63900642;

邮编:200120;

领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

30 ( 周

六、周日休息).

3、公司控股股东申能 ( 集团)有限公司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

电话:021―63900642

七、备查文件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四次 (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 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对外投资额: 5亿元人民币 本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5年7月14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 杉电动汽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杉杉电动车 )控股子公司宁波杉鹏投 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杉鹏投资 )投资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电动车 的控股子公司杉鹏投资在深圳全资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 名称以工商登记 为准),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城市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 企业以及其他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的行业及企业. 为支持上述投资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电动车在满足自身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杉鹏投资提供总额4.2亿元的借款,借款年化利率为10%. 上述借 款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及其业务拓展. 根据 《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批.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对外投资关系图

三、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 宁波杉鹏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 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国际商贸区一号办公楼1363室

4、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服务.(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宁波杉杉电动车,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 ( 一次缴足),持股比 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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