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7-08-18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暨关联交易预案 暨关联交易预案 暨关联交易预案 独立财务顾问 二一年四月 中国玻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1- 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预案所使用的标的资产预估值非正式评估结果, 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 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 有关机构的批准或核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中国玻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一、为进一步打造中国玻纤(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在玻璃纤维 业务领域的竞争力,做大做强玻璃纤维产业,突出中国玻纤的主营业务,提高资 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中国玻纤拟发行股份购买巨石集团 49%股权.通过本次 交易,增厚股东收益,借助资本市场提升实施产能扩张和产业链整合的能力,进 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和竞争优势, 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 利能力.

二、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证监会公告 (2008)14 号文)及本次交易协议的规定,如果本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未能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将会 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并以新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 份价格的定价基准日,重新计算有关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截至本预 案公告之日,本公司预计有如下一些因素将会影响本次交易工作时间进度,可能 导致本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无法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进而需重新计算发行股份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这些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对标的资产评估结 果的备案工作等. 由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基准日可能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 整,以及评估结果可能需要根据有关监管要求进行更新,进而可能对本次重组工 作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重组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重组工作 的进度,以便于投资者始终了解重组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特此提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注意上述重组工作时间进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的重新计算有关发行股 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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